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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出东方(603366):公司、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
发布日期:2025-10-09 08:52    点击次数:137

日出东方(603366)9月27日发布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(简称“江苏证监局”)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《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徐新建、万旭昶、徐忠、丁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〔2025〕169 号)。

资料显示,日出东方(603366)主营业务为太阳能、净水机、空气能等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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